最新投資資訊2016年11月

日後公司要申請興櫃生技醫療業類,需注意如下,申請衛生署/衛福部等之核准文件。
敬請注意

元富證 李顯章

8.若公司欲掛”生技醫療產業”,需取得行政院衛生署等相關主管機關之核可,始得據以劃分為生技醫療業”,因此若申請公司有行政院衛生署/衛福部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所營之相關相關業務且該等業務過去2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占其全部營收>50%者,請於產業類別申請表後附”行政院衛生署/衛福部等相關主管機關之核可文件” ,始得據以劃分為生技醫療業;另公司產業類別申請表之營業種類請具體詳實填寫。(ex:請填“肝癌腫瘤新藥研發”,而不應僅填“新藥研發”。)

請券商注意:【初次登錄興櫃者適用】公司是否有申請登錄興櫃之最近二年度及截至登錄興櫃用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股東之股權移轉情形與發行公司公開申報之內部人資訊相較,有顯不合理之情事;或於股東名冊上存有二個以上本人帳戶(例如僑外法人同時存有投審會核准之投資帳戶及FINI帳戶)之情事:若有,請填寫下表之法人股東名單
法人股東名稱
統一編號
外資編號(如有)











6.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及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東業已參加至少三小時之證券法規或公司治理研習課程證明文件,如果有課程名稱可能有爭議的,請儘早與本中心溝通。



FYI

為利興櫃收件及後續登錄之順利進行
請詳讀下列說明
l 應準備並回覆之資料(相關檔案請至「本中心首頁>上櫃/興櫃公司專區 > 發行人服務 > 股票上(興)櫃辦法 > 興櫃申請文件>興櫃股票櫃檯買賣申請書之附件二十一【下載】)
01. 興櫃資料庫
02. 網站興櫃個股基本資料(公司概況資料)
03. 系統連線申請單
04. 僑外投資持股情形
05. 假日緊急聯絡人資料
06. 聯絡人電話
07. 興櫃產業類別申請表
08. 興櫃企業簡介
09. 發行人申請興櫃股票申請書件記錄表(本國發行人適用)
10. 上(興)櫃公司產業價值鏈調查表。
11. 薪資報酬委員會檢查表(主辦推薦證券商填製)及所規定佐證文件。

Ø 送件申請興櫃前三天(營業日),除11.薪資報酬委員會檢查表(主辦推薦證券商填製)及所規定佐證文件外,應完成「興櫃股票櫃檯買賣申請書之附件二十一」及內部人資料格式電子檔回傳給我。
Ø 薪資報酬委員會檢查表(主辦推薦證券商填製)及所規定佐證文件,應於送件申請興櫃前七天(營業日)提供電子檔及相關附件給我/若公司已依IFRS編製財報,請提供最近期財報電子檔。
Ø 請券商注意:【初次登錄興櫃者適用】公司是否有申請登錄興櫃之最近二年度及截至登錄興櫃用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股東之股權移轉情形與發行公司公開申報之內部人資訊相較,有顯不合理之情事;或於股東名冊上存有二個以上本人帳戶(例如僑外法人同時存有投審會核准之投資帳戶及FINI帳戶)之情事:若有,請填寫下表之法人股東名單
法人股東名稱
統一編號
外資編號(如有)










l 應注意事項
1.確定已完成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下列之申報項目:
(1) 於「基本資料申報作業」項目,將公司基本資料完整輸入(逐一欄位皆要輸入),其中興櫃日期應於登錄興櫃當日輸入。
(2)最近二年度(最近年度財報兩期對照)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包含”格式化”的財務報表申報作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股東權益變動表&財務報告公告&”非格式化”的電子書)。
(3)發行員工認股權者,於「員工認股權憑證申報」項目,申報基本資料。
(4)會計主管及稽核主管基本資料(會計主管現況或異動資料表申報 &內部稽核申報作業/內部稽核主管異動資料申報表)
(5)薪酬委員會組織成員、組織章程及運作情形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設定功能性委員會及組織成員&訂定公司治理之相關規程規則&功能性委員會運作情形申報作業,若送件時尚未開會則尚不需申報功能性委員會運作情形申報作業)
2.公司於提撥3%股票給券商時,必須同時另提撥一張給投保中心。
3.送件前公司須完成電子公文系統的設定,本中心未來將不發紙本公文。
4.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契約日期請空白,附件日期請押申請日期,實收資本額請放全部實收資本額(含私募),下面股票種類僅放普通股。
5.興櫃收件當日,證券商必須以”發函”方式檢附公司概況資料,函文內容應註明已檢視公司概況資料中申請公司上開資料之正確性,並請本中心予以揭示於本中心網站。
6.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及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東業已參加至少三小時之證券法規或公司治理研習課程證明文件,如果有課程名稱可能有爭議的,請儘早與本中心溝通。
7.財務業務重大事件檢查表相關問題請洽申請公司未來之財務業務管區(未定)
8.若公司欲掛”生技醫療產業”,需取得行政院衛生署等相關主管機關之核可,始得據以劃分為生技醫療業”,因此若申請公司有行政院衛生署/衛福部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所營之相關相關業務且該等業務過去2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占其全部營收>50%者,請於產業類別申請表後附”行政院衛生署/衛福部等相關主管機關之核可文件” ,始得據以劃分為生技醫療業;另公司產業類別申請表之營業種類請具體詳實填寫。(ex:請填“肝癌腫瘤新藥研發”,而不應僅填“新藥研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