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年上半年度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獎學金作業時程
各位同學們好:
113年上半年度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獎學金申請簡章如附件,
有意願申請者請於113年3月8日(五)前繳交校內申請意願書至國際及兩岸事務處(B112)。
一、申請資格:
1. 計畫主持人:應為本校之專任教師。
2. 共同主持人:得聘共同主持人一名,惟共同主持人應為本校專任或兼任教師。
3. 申請學生:
(1).具中華民國國籍,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者,提出申請時須於本校就讀至少一學期以上。
(2).出國進行專業實習期間須為本校在學學生或他校在學學生(不含境外碩士專班生)。
(3).具有海內外之語言能力檢定成績與證明文件者。
二、申請程序:
1.申請單位於113年3月8日(五)前繳交校內申請意願書至國際及兩岸事務處(B112)。
2.國際及兩岸事務處將個別通知審核結果並提供計畫帳號予通過校內審核之申請單位。
3.申請單位進行線上註冊,並完成申請計畫書上傳作業。
4.完成計畫書上傳後,請申請單位將申請計畫書紙本於113年3月15日(五)前繳至國際及兩岸事務處(B112)。
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
國際及兩岸事務處
